【轉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15—2期藝響空間」即日起開放受理申請至115年4月30日止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為提供藝文創作團體或個人使用本市閒置之市有公用房地,以達到促進本市藝文展演產業發展及閒置空間再利用目的,辦理「115—2期藝響空間」申請。
「藝響空間」採公開受理申請方式辦理,用途包括以下:(一)視覺藝術創作。(二)表演藝術正式演出前彩排及排練。(三)藝文團體或個人工作室、辦公室。(四)其他經本局核准使用之用途。
申請資格如下:(一)年滿20歲以上,從事表演藝術或視覺藝術創作活動之我國國民。(二)依法設立並經中央或地方機關立案,從事表演藝術或視覺藝術創作活動之我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
「藝響空間」採公開受理申請方式辦理,用途包括以下:(一)視覺藝術創作。(二)表演藝術正式演出前彩排及排練。(三)藝文團體或個人工作室、辦公室。(四)其他經本局核准使用之用途。
申請資格如下:(一)年滿20歲以上,從事表演藝術或視覺藝術創作活動之我國國民。(二)依法設立並經中央或地方機關立案,從事表演藝術或視覺藝術創作活動之我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