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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華文教基金會補助計畫(二)華菁計畫(選拔苗尖)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及研華文教基金會 

                【華菁計畫】 (苗尖培育)     104.9.9楊雲玉

                       

一、    計畫緣起

本校各系藝術專業不同,學生專長與特質亦互異,但礙於經費與學生就教權的公平性,各系之統一課程、師資的安排,只能以齊頭、並行式訓練,形成表演機會有限、較無法凸顯具有表現優異的特質學生,以致減低專長特異的苗尖學子之能見度。

由於戲曲及特技藝術專才訓練本應就學生特質互異而給予不同訓練內容,以資藝術特質頂尖之學生更適才、適性養成環境,以利其藝術專長之發揮與精進。 

近年來各系為彌補齊頭、並行式訓練之遺憾,已陸續舉辦「金獎大賽」,選出專業藝術表現優異之苗尖學生,但仍缺少針對資質優異學生之強化專業特訓與擴增表現空間。因此積極籌措經費、延續金獎甄選之後,專門為苗尖學生打造更精進、精緻、專業成長之苗尖培育計畫,以利明日之星之適才、適性之養成及發揮專長之空間。

 

二、  計畫目的與實施原則

(一) 目的

本計畫期在本校各系的統一專業訓練課程、師資之外,為各項專業表演藝術打造更完整、精緻培育環境。聘請兩岸著名資深表演藝術家給予苗尖學生之專業特訓,開發已具苗尖職能之學生擴展表演舞台及獲得更精進藝術表現機會,縮短齊頭式訓練所造成不易顯現特殊專才之培育時程,輔導苗尖學生早日成為明日之星。

(二) 實施原則

1.  專業:選拔具有專業及高水準之表演技藝、學習精神之優質學生,盡力輔導其成為明日新星。

2.務實:要求師生以熱心務實態度,兢兢業業、積極傳承與發揚,提升傳統戲曲之精緻藝術及能見度。

3.  創新:以具有創新思維之傳習和演出內容,並輔以較新穎宣傳方式,積極塑造新星為目標

4.  經典:以經典劇目、強調新苗專長、完善規劃苗尖之亮點演出,凸顯傳統戲曲新苗在當代社會中更廣闊與多元之經典價值。

 

三、  計畫內容

本計畫(三年期)針對京劇、歌仔戲、客家戲、民俗技藝四系之大學部學生為主,每年分為以下三階段。

(一)    苗尖大賽(含初、複賽及苗尖串演)

配合本校中長程發展之「育星計畫」內容,以各系近年來舉辦之金獎大賽調整並結合本計畫之第一階段「苗尖大賽」,以呈現延續擴展之優勢。為延續苗尖學生優異表現效益,於每年校慶之【戲曲風華藝術節】舉行苗尖串演,除提升其舞台經驗、深化其藝術表現之技能外,亦可刺激、鼓勵尚未被開發學生之專業表現。相互觀摩、學習後,應可在統一訓練課程中普遍提高並精進其他學生專業學習與表現。

 

1.  於四系金獎大賽(或由系推甄)之優勝者(每系前3名,共12),再經校內外專家初選6位苗尖學生(不分系別,每名獎學金20,000),同時再由6複選2名菁英(將獲得大師傳習、成果展及加發獎學金之機會)

2.  苗尖(金獎)學生(6)於校慶時可組合串演,公開示範演出(同時錄影),以激勵其他學子學習精神並提供校內外觀眾觀賞。

3. 將其錄影優先POYouTube及校方網站、電視牆推廣宣傳。

4.  若苗尖串演成果佳即可推展校園巡迴演出,嘉惠各校學子。

 

(二)    大師專訓(大師傳習)

此階段結合本校中長程發展之大師傳習。

針對苗尖學生打造適才、適性之大師專訓教學,激發其潛能。以兩岸大師之私房戲或特殊、獨門功夫之學習,彰顯苗尖學生之才藝特殊性。(大師傳授之戲曲或表演有其他角 

色行當之需時,各學系應選派適當學生連同學習並配合演出)

 

1.  聘請兩岸知名資深藝術大師親自指導初賽選出之6名苗尖學子(最多4劇種)

2.  大師教授拿手或私房(使傳承更具經典價值)之折子戲一齣或專長特技、雜耍一或數種(為期約34個月教導約長3040分鐘小戲或特技演出)

 

(三)    華菁成果展 (含苗尖決選)

複賽選出之2位菁英經大師傳習後,將為之舉行成果展 (2組共計60-80分鐘)公開示範演出(並錄影),提供校內外觀眾觀賞,並激勵其他學子、吸引業界目光、增加職場連結。並於當日自2位菁英中決選出首獎--【華菁獎】,提升苗尖選拔之更高榮譽,塑造明日之星的雄心壯志與自信。

1.  2位菁英可獲成果展之製作費補助20萬元(此經費應含另4位苗尖學生於成果演出後之清唱呈現)

2.  成果展演出當天邀聘校內外專家針對2/組菁英演出表現評審,選出--【華菁個人首獎】【華菁團隊首獎】,以凸顯最亮眼明星和最佳合作團隊。

3.  所有苗尖學生(6)可優先獲得推薦至實習劇團(俟實習劇團成立後)實習。

4.  將演出錄影POYouTube及校方網站、電視牆推廣宣傳。

5.  成果展演出後可接受應邀巡迴演出(不同劇種可分開),提升學生舞台經驗與技藝。相關經費須由邀請方或贊助方提供基本巡演支出。

 

註:華菁獎學金說明:

(1)   【苗尖獎學金】,經苗尖初選之6名苗尖(不分系別),每名2萬元。

(2)   【菁英獎學金】,經苗尖複選之2名菁英(不分系別),每名加發1萬元(含原苗尖獎學金2萬元後共計3萬元)

(3)   【華菁個人首獎】,經苗尖決選之個人首獎,將加發獎學金2萬元(含原苗尖獎學金2萬元、菁英1萬元後共計5萬元)

(4)   【華菁團隊首獎】,經苗尖決選之團隊首獎,獲頒獎學金6萬元(以團隊合作及演出水準為評選依據)另一決選未獲勝之團隊(菁英團隊)獲頒獎學金3萬元 (團隊獎含演出伴奏之戲曲音樂學系或他系學生共享),以獎勵與激勵參演同學未來加入苗尖技藝競爭。

(5)   所有獎金將於成果展演出後頒發。

 

四、   執行方式

(一)    執行說明

         1.       由四系承辦,研發處及藝文中心協辦,圖資中心協助影片拍攝及上傳等業務。

         2.       苗尖子串演及專訓成果展可分別於校慶系列活動中展演(第一年校慶僅有串演。續辦後,每年校慶將會有一場串演、一場專訓成果展)

          3.       每年獲【華菁個人首獎】者皆獲次年大師專訓資格,以延續精進劇藝,並於次年參加成果展(演出形式與經費另計)。因此,第二年成果展將有3齣戲,第三年則有4齣戲,累積明日之星能力

五、  實施期程及甘特圖(三年期)

計畫期程:104年10月1日至107年8月31日 (104-106學年)

 

華菁計畫

(苗尖培育)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苗尖大賽

(含串演)

105

金獎大賽

苗尖選拔

校慶串演

串演影音宣傳

及接受邀演

 

 

 

 

2.大師專訓

(大師傳習)

105

 

 

洽詢大師

大師傳習

(含暑期赴大陸進修之需)

 

 

3.華菁

成果展

(含決選)

105

 

 

 

 

 

 

 

 

成果展製作期

華菁成果展

影音宣傳及接受邀演

                                   

 

華菁計畫

(苗尖培育)

9

10

11

12

1

2

3

4

5

6

7

8

1.苗尖大賽

(含串演)

105

公告

金獎大賽

苗尖選拔

 

 

 

 

校慶串演

串演影音宣傳

2.大師專訓

(大師傳習)

106

 

 

 

洽詢大師

大師傳習

 

 

 

3. 華菁

成果展

(含決選)

106

 

 

 

 

 

 

 

成果展製作期

華菁

成果展

影音宣傳及接受邀演

                                 

 

  1. 苗尖大賽,105年2、3月或依各系適當時間選出優勝者,再經苗尖初賽選出苗尖學生共6名(以甄選技藝優秀者為目的,因此不分系別),同時舉行複賽選出2名菁英。苗尖串演,105年4月(校慶期間-戲曲風華藝術節)6名苗尖串演。5月起將錄影PO至YouTube及校方網站、電視牆推廣宣傳。
  2. 大師專訓(大師傳習)105年5月至10月邀聘大師傳習,為增加學子專業學習機會,6名苗尖學生皆可參加。
  3. 華菁成果展於11月呈現 (並針對2名菁英及其團隊舉行決賽,選出華菁個人首獎華菁團隊首獎。演出結束頒發各項華菁獎學金等),並將錄影PO至YouTube及校方網站、電視牆推廣宣傳。成果展後接受全台應邀演出(須由邀請方或贊助方提供基本巡演經費,每場約35萬至40萬元)。
  4. 華菁成果展可於106年校慶再次搬演,做為下一屆苗尖大賽示範觀摩與正面激勵學生技藝競爭。

 

六、   預期效果 

(一)挽救愈趨弱勢之傳統戲曲之聲,顯現贊助單位對傳統藝術之重視、遠見與助力。

(二)配合學校中長程計劃發展,彰顯贊助單位補助成效,展現校方辦學成果。

(三)提升學校知名度、能見度,有助於教育部及相關產官學單位對學校之關注與補助意願。

(四)保存與發揚稀有劇碼或傳統技藝、實踐傳承價值。

(五)提早思維與規劃苗尖學生藝術生涯,鼓勵學生展現藝術長才,塑造明日之星。

(六)激勵其他學子榮譽心之養成,普遍提升學生學習力與表現力之良性循環。

(七)為學生擴展表演舞台與經驗、深化其藝術表現技能,並吸引業界目光、增加與職場連結機會。

(八)提升校外一般學生藝術欣賞機會與鑑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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